


2024年以来,私募股权投资行业迎来了一系列重要的制度变革,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国务院常务会议等多个场合和政策文件中明确鼓励私募股权投资行业发展,并针对当前发展过程中一些难点、堵点提出相应的政策引导方向和具体实施措施。与此同时,2024年一些基础性法规如新公司法的实施,以及资本市场国九条等相关政策的陆续发布,对私募股权投资“募、投、管、退”全链条业务流程均产生深远的影响。我们对行业内重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进行回顾,以供参考。
政策支持类
1、《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国办发〔2024〕31号)
2024年6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创投十七条”,该文件是继2016年以来国务院再次出台的系统性支持创业投资发展的政策措施,旨在进一步完善创业投资的政策环境和管理制度,推动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政策围绕创业投资的“募、投、管、退”全链条,从培育多元化创业投资主体、多渠道拓宽创业投资资金来源、加强政府引导和差异化监管、健全创业投资退出机制、优化创业投资市场环境等五个方面,共提出了17条具体举措。政策旨在引导资本向硬科技、绿色低碳等领域倾斜,通过“退出扩容+长期资本引入+精准扶持”组合拳,破解行业募投管退痛点,推动创投机构从“规模扩张”转向“价值深耕”,加速构建“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406/content_6958231.htm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2、《关于做好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扩大试点工作的通知》(金办发〔2024〕100号)
2024年9月14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做好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扩大试点工作的通知》。为鼓励发展创业投资,培育壮大耐心资本,将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范围由上海扩大至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武汉、长沙等18个大中型城市:并通过适当放宽股权投资金额和比例限制,进一步完善尽职免责和绩效考核体系,来引导长期资金进入股权投资领域。通过“扩主体、拓工具、优生态”,推动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从债转股专业机构转型为产融深度整合平台,短期可激活万亿级股权投资增量,长期助力化解金融风险、培育新质生产力,加速形成“资本赋能+产业升级”良性循环。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409/content_6976313.htm
(来源:金融监管总局网站)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5〕1号)
2025年1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办一号文”,旨在优化政府投资基金运作机制,推动其更好地服务国家战略。《意见》明确政府投资基金需聚焦国家战略与市场薄弱环节,重点支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与新质生产力培育,将基金划分为产业投资类与创业投资类两大方向:前者注重产业链补链强链及产业集群打造,后者强调投早投小投硬科技,破解 “卡脖子” 技术难题;将退出机制提升至基金运作的关键环节,强调“畅通退出渠道”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防范国有资产沉淀的核心抓手;政策明确要求各级政府摒弃“重投资轻退出”的传统思维,将退出方案纳入基金全生命周期管理,通过市场化、法治化方式实现国有资本有序流转和价值释放,体现了从“管资产”向“管资本”的深层次转型。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501/content_6996730.htm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4、《资本市场服务科技企业高水平发展的十六项措施》
2024年4月19日,为落实国九条,更好地服务科技创新,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证监会制定了《资本市场服务科技企业高水平发展的十六项措施》,围绕科技企业全生命周期融资需求,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体系。政策以“投早、投小、投硬科技”为导向,通过建立融资“绿色通道”,优先支持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企业上市融资、并购重组及债券发行,并探索差异化估值体系,提高轻资产科技企业重组包容性。证监会的十六项措施主要包括建立融资“绿色通道”、支持科技型企业股权融资、加强债券市场的精准支持、完善支持科技创新的配套制度等四方面内容。
https://www.gov.cn/lianbo/bumen/202404/content_6948014.htm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5、《关于深化科创板改革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八条措施》
2024年6月19日,证监会发布“科创板八条”,科创板八条紧扣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主题,进一步突出科创板“硬科技”特色,提出一揽子改革举措,为科创板的改革“再出发”指明方向,也为下一步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积累经验、创造条件;《措施》聚焦“硬科技”定位,通过优化发行承销机制、完善股债融资制度、支持并购重组等举措,着力破解科技企业融资难题。建立“硬科技”企业融资绿色通道,推动储架发行试点落地,鼓励通过股份、可转债等多元工具实施并购整合。
https://www.gov.cn/lianbo/bumen/202406/content_6958236.htm
(来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行业监管类
1、《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号)
2024年4月12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新“国九条”,以打造安全规范、透明开放的资本市场为目标,围绕“强监管、防风险、促发展”主线构建系统性政策框架。明确以打造安全规范、透明开放的资本市场为目标,通过“1+N”制度体系强化基础制度建设。在发行端,严格把控上市准入,提高主板、创业板门槛,完善科创板科创属性评价,强化中介机构责任,严查欺诈发行;在持续监管层面,构建防假打假机制,规范大股东减持行为,推动上市公司提升分红稳定性,引导市值管理与主业发展挂钩;针对退市机制,建立差异化标准,严打财务造假和保壳行为,完善投资者赔偿制度。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404/content_6944878.htm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2、《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和信息报送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2024年7月5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信披规定(征求意见稿)》明确了私募投资基金的信息披露和信息报送义务,明确“分层分类”管理,鼓励自主增加信息披露内容;在向投资者披露信息方面,明确了信息披露对象,强调信披方式的非公开原则,对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分别提出了差异化的信息披露内容,进一步提出了对产品的审计要求;在向监管部门报送信息方面,明确了持续报送、专项报送、经营情况与财报报送、重大事项报送四项报送的要求;提出了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制度管理的要求;明确了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本次征求意见稿全面扩充了私募投资基金的信披要求,提高了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者的信息透明度。
http://www.csrc.gov.cn/csrc/c101981/c7491809/content.shtml
(来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地区动态类
1、《关于推动私募股权投资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2024年5月11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动私募股权投资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围绕“培育主体、拓宽资本、赋能实体、优化生态”四大方向提出21条系统性举措,旨在打造全国股权投资高质量发展高地。在市场培育方面,通过设立最高2%的落户奖励、支持本土机构混改、建设武汉等区域性基金中心,构建多层次市场主体体系;在服务实体经济层面,建立覆盖“五大优势产业 + 九大新兴领域”的项目储备库,搭建线上对接平台促进产融结合,对投资早期科技企业的机构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同时创新“基金招商”模式;为畅通退出渠道,政策提出发展 S 基金、并购基金,试点实物分配股票,并建立差异化税收优惠和风险补偿机制。
https://www.hubei.gov.cn/zfwj/ezbf/202405/t20240511_5187272.shtml
(来源: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湖北省科技金融质效提升行动方案》(鄂政办发〔2024〕37号)
2024年8月8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湖北省科技金融质效提升行动方案》,指出招引更多种子、天使、PE、VC、并购基金落地湖北,大力培育多元化创投机构,加快打造服务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成长的基金体系。优化创投机构“募、投、管、退”链条。特别是针对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方案》提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参股区域创投母基金存续期限和投资期限放宽至10年,省内财政及国资出资比例上限提高到90%;省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对省内科创天使类投资根据政策目标完成情况给予最高100%收益让渡,科创天使投资损失容忍率提高至50%;推动保险资金等中长期资金投向创业投资,引导创投机构发行公司债券和债务融资工具。
https://dfjrjgj.hubei.gov.cn/jrrz/kjjr/zcwj/202502/t20250217_5544405.shtml
(来源: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3、《关于加强财政金融协同服务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
2024年5月12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财政金融协同服务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该政策围绕破解科技型企业融资难题,构建“财政+金融+产业”协同机制,提出22条系统性举措。政策以“投早、投小、投硬科技”为导向,通过设立500亿元技术创新专项贷款(首期200亿元),采取财政贴息1.5个百分点、最长2年的支持方式,重点服务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与技改需求。同时,强化政府引导基金杠杆作用,打造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基金矩阵:100亿元楚天凤鸣科创天使母基金聚焦种子期,400亿元长江产投母基金与 100亿元长江创投母基金接力支持成熟期企业,形成“天使投资-风险投资-产业投资”接力体系。
https://czj.wuhan.gov.cn/FBJD/ZCWJ/ZCFG/202406/t20240619_2417882.html
(来源: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上海
4、《市国资委监管企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业务管理办法》(沪国资委金融〔2024〕167号)
2024年8月27日,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上海市国资委)发布《市国资委监管企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业务管理办法》,该办法适用于上海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及其子企业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业务。明确了实控与非实控基金管理人的划分,强化了分类监管和差异化监管逻辑,要求监管企业将发起设立或参与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纳入集团“三重一大”范围,并细化了市属监管企业的分类及发起基金的监管要求。此外,新规对基金投资规模、投资方向、资金募集等提出了更严格的限制,旨在规范国资企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业务,促进科技创新和实体经济发展。
https://www.gzw.sh.gov.cn/shgzwwsbsysqzzdgk/20241028/af72f52233f84161897c8608d629a431.html
(来源: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结语
自2024年以来,私募股权投资行业迎来新一轮政策优化周期,多项政策协同发力,推动行业从“规模驱动”向“价值驱动”转型,加速构建与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相匹配的资本生态体系。政策聚焦科技创新,靶向引导资金“投早投小投硬科技”;培育耐心资本,长期资金供给与考核机制改革双轮驱动;强化市场化约束,合规治理与效能提升并重;退出渠道拓宽,多层次资本市场与创新工具协同破局。通过政策引导资本与科技、产业、制度的深度融合,行业正逐步摆脱“募资难、退出堵、功利性强”的桎梏,转向“长期主义、专业主义、价值主义”的新范式。